为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评价各学院心理保健委员的工作实绩,激发心理保健委员的工作积极性,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《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度优秀心理保健委员评优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学院推荐、学生处审核批准,给予蔡冠怡等三十二位同学“优秀心理保健委员”称号。具体名单如下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10月19—23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反映情况。联系电话:82980600。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二○一五年十月十九日
附件:2014-2015学年度优秀心理保健委员名单